各学院、各教学单位:
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本科生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认真核对2024-2025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任务表(附件1),其中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课程显示在工作表2中,选老师课程显示在工作表3中。
二、 本次教学任务落实将通过系统进行,请各学院及教学单位接到教学任务后立即将任务分解到各基层教学组织,于4月18日前落实好课程主讲教师。根据教育厅要求,教授为本部本科生授课学时每学年≥48学时。各教学单位务必根据省厅要求落实好教授的教学任务。
三、 根据往年安排,主修课选老师课程显示在工作表3中,请相关开课学院反馈意见,是否开展选课。并反馈教学班数、任课教师等信息。其他课程如果需要进行主修课选老师也可及时向教务科反馈。
四、 关于教学任务落实的基本要求:
1.主讲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应≥该课程总学时数1/2。
2.未通过新教师规范化培训的新入职老师,不得作为主讲教师。
3.首次开课的教师,需通过新开课、开新课资格审查。
4.滨文校区学生实验课原则上不能落实到富春校区,富春校区的实验课原则上不能落实到滨文校区。
5.教学任务落实时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学生人数、教学效果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学班数量,实验班数量。一旦开始排课后,原则上不允许将两个任务进行合并排课,排成同一时间、同一地点。
五、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科。联系电话86603153,王老师。
教务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