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学院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时了解学院教学工作情况,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传达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学院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等,特制定学院教学例会制度。
1.学院教学例会一般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参与教学管理的人员包括教研室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后期教学管理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务员等。学院院长、总支书记可根据情况列席。
2.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教学例会每月召开1-2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教学例会内容:
(1)听取各部门教学工作情况汇报:各部门每月一次汇报上月教学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下月开展工作的思路,听取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的意见,并及时认真落实,以保证学院日常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2)传达学校每月一次的教学例会精神,解读上级教育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3)讨论学期教学日历编排、实验教学安排、外聘教师等与教学有关的各项事宜。
(4)讨论或拟定学院教学改革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
(5)讨论或拟定与教学相关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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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