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制度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检查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情况及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教师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 参加听课人员
学院党政领导、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
二、 听课时数要求
1.学院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至少12学时;
2.各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每人每学期至少16学时;
3.课程负责人:每人每学期至少8学时;
4.其他任课教师:
(1)鼓励承担相同课程的教师相互听课;
(2)初级职称教师每学期至少10学时;
(3)新教师按学校要求执行。
三、 听课要求
1.学院领导不定期随机抽查听课,事先不通知被听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听课对象以本教研室教师为主。
2.学院领导在听课时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作出评价和分析;教研室主任在听课时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作出评价和分析。
3.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听课后要及时填写《威廉希尔足球网听课记录本》和《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听课表》,教师听课后要及时填写《威廉希尔足球网听课记录本》,并向授课教师及时反馈对其教学情况的基本评价和意见、建议。
4.学院领导和教研室主任的《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听课表》每学期期末由教学秘书汇总上交学校教学质控中心,教师的《英国威廉希尔唯一官网听课表》由每位教师各自汇总装订成册,每学期期末交教研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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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